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旅行的意義

前個禮拜,終於確認夏天出國的行程,訂好旅館。當晚,努力搜尋了一下當地的音樂活動,不過,除了一場教堂管風琴音樂會,沒能找到其他的音樂活動。

多慮的我,思索著旅行的意義,尤其是屬於這個階段的。

第一,能出國的時間點,總是在介於古典樂樂季之間,能選到的音樂會少之又少。以這樣的局,我沒有製作「音樂之旅」的奢侈。或許這是個啟示。古典音樂,不必然要成為旅行的絕對或唯一重心。山不轉,路要轉。沒有古典,還有其他的地區音樂可選啊。再說,遊記全是音樂、唱片、文藝,也滿無聊自戀的。

說到唱片,這是全球化網路化的另外一個悲哀,世界上的實體唱片行越來越少、越來越小。唱片迷,已經失掉旅行上的此等樂趣了。在店家翻箱倒櫃地翻找唱片的舉動,聽來非常九零年代,so yesterday。

第二,加速的全球化,讓旅遊變得期待較少。全球化之下的旅遊情境,雖然成為販賣地方特色(local color)的多方商機,也產生了商業化、表面化、同質化的危機。就全球購物經驗的標準化而言,大國小國的shopping culture 購物中心,獨占名牌千篇一律、了無新意。不管你在埃及、北歐、南美洲,都可以「享受到一樣的」商品與購物經驗。所謂地方特色商品,也好不到哪裡去。有利可圖的全球化的地方商品,扼殺了較於草根自發的其他庶民文化。(Under globalization, commercializable local commodity cultures uproot local folk cultures.)。

簡單地說,夾帶媒體與商業力量的pop culture 殺死了不少 indigenous folk culture。到處都有在地文化導覽,但是被許多建立在「外地人想看到的」異地風情所過濾了,營養成份少,也充滿了讓在地人相當陌生的詭異資訊。

然而,融入在地,含有自身的意識形態,好像只有在地人「懂得」在地,未必是唯一的作法。在地人過度熟悉習慣,或外地人過度異國有色眼鏡的兩種視野,值得互作參考。已知與未知之間,不見得是絕對的。

旅遊導覽上,必看十大景點,必吃十大美食,總是取得最大公約數的妥協。就像指南樂評裏的古典十大交響曲、百大名盤一般,一口嚼下,暫時有感,值得留戀忘返的少,因為尚未經過「你」這部機器的仔細篩選深化。地方為了觀光客的商機,於是大家都做蚵仔煎、鳳梨酥,到處充斥著口味迎合、品質妥協的「地方」食物。

第三,「代表性」,到底是啥米?是聯合國式,一國一席的表面平等(false egalitarianism)?是以殖民心態約化在地的本質?於是,在新加坡你吃海南雞飯、肉骨茶;在芬蘭,狂找Sibelius 音樂會;在丹麥,必搞安徒生童話之旅;在巴西,你來點Bossa Nova 跳森巴;在土耳其,你看肚皮舞、抽水煙。

在新加坡,我最有印象的早餐,是一家摩洛哥餐館的早餐與濃甜的草茶,不是咖椰吐司+生蛋+奶茶。除了沒有人聲鼎沸的閑靜氛圍之外,食物的純樸特色,與老闆的閒聊,也讓我安靜地吃完一頓飯,自然踏實地瞭解到一些文化現象,即便無關新加坡。

若沒有「我要的是甚麼」自身的介入或觀點,只是閉眼複製他人多數人走過的足跡與經驗,旅行便千篇一律,並沒有特別的意義。

世界那麼大,需要能銘刻自己地圖軌跡的力量。

好了,嘮叨到此為止。這次的旅程要去哪?容我賣個關子,經歷消化後,再與各位分享。


9 則留言:

  1. 「融入在地,含有自身的意識形態,好像只有在地人「懂得」在地,未必是唯一的作法。在地人過度熟悉,或外地人過度異國有色眼鏡的兩種視野,值得互作參考。」

    您這段說的真是太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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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怎麼覺得你好像在說我無聊自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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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 Albanberg:

    好一陣子不見!

    在地人「見怪不怪」,外地人「眼見皆怪」之間,有著觀點需要交相對照之必要。

    「在地一定最懂、到地方一定要融入」的政治正確心態,常充滿了蠻橫與謬誤。

    To Orangebach:

    姑娘好像最近脾氣挺大的。

    如果你看過我的德國之旅系列,就知道我在說誰了。不過是希望自己有其他接觸異文化的途徑,也順便活絡腦裏不用的部份。

    找不到音樂,或許是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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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一點脾氣都沒有,順便問一下嘛。

    我自己覺得只要離開台北就天開地闊了,有沒有音樂並不重要,在外地怎麼樣都會有有趣的經驗。只是外出天氣多變化,吃飽喝足保暖,身體多保重就是。

    還有就是天數多不多呢?多的話記得帶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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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哈哈,我真的想到泡麵,不但可換換口味,也是時差誤餐時的接濟之道。

    你之前的美國之旅經驗,也讓我更確定要帶。

    有一次,在國外,先是找個燒熱水的壺,旅館就折騰半天,後來不要說筷子,連叉子湯匙都沒有,用兩根超短的咖啡攪拌棒吃「撈麵」,印象深刻。

    的確,暫得離開台灣,我只圖個安靜吃飯發呆。

    跟家人好友吃飯,自然融洽沒有問題,只是,有時被迫跟一些很糟糕的人吃飯或度時間,實在是度秒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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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之前出差到倫敦,除了泡麵,還自備碗筷。
    異國吃泡麵,說不上來,就是極度滿足鄉愁的舉動,而且覺得特別好吃。

    另外我跟你講,有個東西非常好用,不知道現在還有多少人記得那東西:電湯匙和鋼杯。

    這兩項應該是加起來最不佔體積又可以百分百吃到熱泡麵的最簡單器材!

    吃那種表面飯或者不得不吃的應酬飯,不能不去嗎?若遇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非去不可,我會低頭猛吃,裝笨到底。應該不會有任何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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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電湯匙和鋼杯,真是懷舊的道具,宿舍人生、軍寮人生,都少不了這兩位良伴。

    很多應酬飯,不吃不行,因為還有想見想說話的人;不說話不行,有人就是要人陪飯陪話。

    裝笨,我也裝不來,反倒怪裡怪氣。

    說到低頭猛吃,每一有飯局,我常是跟一堆人吃飯一定吃不飽的那種。人越多越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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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出國會帶鋼杯電湯匙。看你可能會到食物奇特的地域,看來帶泡麵也許必須。

    現在,遇有飯局,除非是好朋友,否則我都是閃人為快。閃不掉的是中午開會吃的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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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人生,要把時間留給親朋好友多吃點飯。閒雜人等,可省則省。

    美食,美好的音樂,跟誰共享,配了什麼話,非常關鍵。

    上次在好友跟好友共進晚餐,十分開心,飯也可大口地扒。感謝招待!可惜咱家老婆小子沒跟到,下次讓我們來找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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